|
|
 |
|
人事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校人事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管理 监督服务;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拟定有关人事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提出方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全校教职工编制的管理,研究制定用人计划和结构调整政策。
四、全校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的综合管理。
五、主管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各类专家、杰出人才的选拔、报批及其管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和院系共同研究教师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培养和提高计划。
七、配合学院做好人才引进、智力引进工作,负责人员调动和聘用工作。办理兼职教师的报批手续。
八、全校教职工的工资、津贴的调整和管理,研究制定校内分配政策改革方案,综合管理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及教职工福利等工作。
九、办理出国人员的选拔、报批手续,并会同有关单位做好管理工作。
十、办理教职工退(离)休、退职、辞职以及教师延聘等手续,核算和发放职工生活补助费、遗属生活补助费、抚恤金等。
十一、制定有关人才交流的政策和规定,做好转岗、分流人员的管理、需求岗位招聘以及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工作。
十二、人事、劳资统计及信息综合管理。
十三、转业军官和复员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审批临时工的使用计划。
十四、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学校报送各类信息并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
|
人事处人事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岗位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进人计划、人事调配、毕业生接收工作。
三、办理教职工的奖惩、请销假手续,负责各类荣誉奖励的推荐申报工作。
四、办理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五、负责管理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人事统计工作。
六、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七、负责申请出国人员的审批工作。
八、负责制订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九、岗位津贴的审核发放。
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人事处劳资科工作职责
一、核发全校在职教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离退休补贴;随人员的增减、职务职称变动及调资因素,及时完成工资审批工作,按时核定工资基金。
二、办理教职工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劳动保护、工伤、死亡及抚恤等事宜,配合校医院做好教职工医疗保险工作。
三、负责学校编制总数核定工作。随人员增减及时核准我校人员编制总数;负责我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验证工作。
四、负责管理工人及其退休事宜;
五、办理临时用工手续,核发临时工工资;
六、负责工人的培训及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工作。
七、负责劳动工资方面的其他事宜及劳动统计工作 |
|
人事处师资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师资队伍管理,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聘工作。
四、协助人事科办理各类荣誉奖励的推荐申报手续。
五、负责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工作。
六、负责组织各级各类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的进修及培训提高工作。
八、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九、外聘教授管理工作。
十、负责兑现人才引进和培养待遇。
十一、负责学校"三五工程"和自治区"111工程"人员的选拔、考核工作,并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
|
人事处就业指导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落实待岗人员的福利待遇。
二、负责待岗人员的培训,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他们落实工作。
三、制定待分配人员的管理方法。 |
|
人事处人事档案室工作职责
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的清查、登记、整理、立卷何日常管理。
二、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档案材料不得丢失,档案材料内容不得随意泄漏。
三、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坚守岗位,工作严肃、认真、细致,坚持原则,忠于职 守,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四、档案室严禁吸烟,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蛀,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五、保持人事档案室整齐清洁,空气畅通,档案排列有序,便于查阅。 |